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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 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5日 13:00    作者:   编辑:郑薇薇  点击:

关于做好 2024 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

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 2024 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

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24 年 4 月 4 日至 6 日,

共 3 天,4 月 7 日按 4 月 5 日的教学工作安排; “壮族三月

三”放假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1 日至 12 日放假,与周末连

休。为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

如下: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在清明节放假前组织所有班级召开主题

班会,针对两个假期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

明确相关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辅导员、班主任要主持班会,

切实将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会议记

录,整理归档。

11.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

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形象,提高法制观念和

安全防范意识,不得参加与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提高网络

道德素质,不信谣、不传谣,不参加邪教、传销和其他违法

违纪活动。

2.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春季是各类流行病易发季

节,要教育学生加强流行病预防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

习惯,强化健康意识,加强身体锻炼。

3.加强在校学生的纪律教育和管理。加强学生纪律教育,

杜绝学生各种不文明行为和违纪行为。严格执行晚点名制度,

通过宿舍门禁系统加强在校学生归寝管理,对晚归、未归、

擅自离校、酗酒滋事等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及时核实信息

并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4.加强防范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和电信诈骗安全教育。向

学生宣传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风险和危害,引导学生树立正

确消费观念,提升对不良网络借贷和电信诈骗的辨别和风险

防范能力,切实增强学生的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5.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外出乘坐合法合规车辆,切实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道路交通

安全,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6.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以多种形式和载体宣传防溺水

安全常识,通过溺水事故警示教育,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

2玩耍的危险性,提高学生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救援的

能力。

7.加强防意外事故教育。要结合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

期间炎热多雨的特点,运用多种载体对学生开展雷暴、滑坡、

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意外

事故典型案例,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

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8.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普及食

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饮食

卫生,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吃没有健康保障的食品,

不买 “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防

止病从口入、食物中毒。

9.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了解学生心理动态,关注学习困

难、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及时做好心

理疏导和帮扶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生命

观,以积极的心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和挑战。

二、掌握学生动向

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假期离校学生的统计工

作,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外出动向。学生离校外出时间超出假

期时间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假期原则上不组织集体

外出活动,因教学或教育需要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二级学

院要严密组织,做好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

3三、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

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是否存在防火、防盗隐患,及时排查和消

除违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

安全隐患,做好排查记录,同时教育提醒学生离开宿舍要切

断电源,关好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预防火灾事故和被

盗事件发生。

四、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

假期结束后,要及时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

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学生返校,依规进行纪律处

理。请各二级学院分别于 4 月 7 日、4 月 15 日上午下班前将

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工作部(处)郑雅文老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做好

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职责,认真谋划、落实假期学生安全

稳定各项工作。

2.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各二级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

主任和专任教师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和生活状况,引导

学生合理安排假期学习、生活,保持良好的作息规律,培养

健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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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值守,畅通信息。全体学工人员假期要保持通讯

畅通,密切关注和掌握学生动态,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

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请

各二级学院于 4 月 2 日前将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假期学

工人员值班安排通过数字化校园报学生工作部(处)张琼元

老师。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4 年 3 月 28 日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4 年 3 月 28 日印